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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集资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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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说纷纭

个人集资建房理论上可行 实际操作上问题多
来源:  发布日期:2005-03-23


  胶东在线消息对于个人集资建房这种行为,发起人路先生现在是一腔热情,而曾经有过个人集资建房经历的赵先生则认为难度很大。那么政府有关部门对个人集资建房持什么观点呢?昨天记者采访了国土资源局、建设局、规划局等部门,他们分别就个人集资建房所涉及的土地拍卖、建设资质、规划等有关问题,从各自不同的角度表达了意见。

  关于土地竟拍问题,市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介绍说,购买土地只要是我国的合法公民就可以。关于土地的使用和规划,规划局的阁先生说,理论上只要购地者设计的楼房建筑,符合原本的土地建设规划就可以,但是在此之前没有先例,具体情况不好说。建设局的工作人员说,只要拥有建筑资质,建设局允许建筑楼房,建筑资质在你买到地以后城市房地产开发办公室就会给你办理。

  从理论上说,个人集资建房在政府有关部门那里似乎没有太大的阻碍。但是,城市房地产开发办公室的潘先生却对建房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出了质疑:“他不是说你有个地你就可以建房,我们要保证你这个项目的顺利实施,你这个项目干到一半黄了怎么办?你这个项目干不下去了怎么办?你资金到不了位,你拖欠民工工资怎么办?作为管理部门,提前我们都有一些东西要限制你的。”

  潘先生还说,个人集资建房现在只能把发起人作为一个法人,来签订相关的购地、建房以及其他的手续,以后房产的分割也是个麻烦。“你这个房产还有手续问题,都在你一个人名下,将来你要把他变出的。你变更这个东西,如果你作为一个公司的话,公司的红利分配,产权分配,如果你那样的话,说白了就跟两次房交易一样。”

  对于个人集资建房,各政府部门并没有明确反对,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由于国家现在对个人集资建房没有相关的规章制度以及可操作性的程序,而且在建房过程中还可能出现许多不可预见的因素。就这些问题,明天记者将采访当事人路先生,听一听他对这些问题的看法。

责任编辑:周智恒